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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唐山婚姻金牌律师如何理解军婚

2020-09-24 11:46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在我国,军人是非常特殊群体。他们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和普通人都有很大的区别。我国对军人的婚姻也作出诸多保护,这无疑也是对军人利益的一种保障。那么,你怎么理

在我国,军人是非常特殊群体。他们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和普通人都有很大的区别。我国对军人的婚姻也作出诸多保护,这无疑也是对军人利益的一种保障。那么,你怎么理解我国军婚的呢?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一定保护是什么?
 
咨询唐山婚姻金牌律师如何理解军婚
军婚:就是夫妻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革命军人的婚姻。我国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由来已久。具体关于法律对军婚的保护,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。
2001年新颁布的《婚姻法》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,原则上保留了对军婚的保护,在我国婚姻立法上沿袭了有中国特色的一大传统,但在原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基础上增加了一个“但书”,“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”,“但书”虽然只有十三个字,却对军婚民事特殊保护制度的完善,具有重大意义。
修改后的《婚姻法》第33条包含两层意思:一是在一般情况下,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,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,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。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,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,经调解无效,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。这里的“过错”,是指军人一方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破坏夫妻感情的后果,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。从程度上看,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与重大过错。至于什么情况属于“重大过错”,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(一)》)第23条的规定,“......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。”即:(一)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。
"同居",依照《解释(一)》第2条:“......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”因此,要注意把同居与重婚、偶发性的婚外性行为等相区别。
“家庭暴力”和“虐待”,依照该《解释(一)》第1条:“......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”因此,不能把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、争吵理解为家庭暴力。
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。第三项里的“等”字,还包括与赌博、吸毒相当的其他恶习。
 
咨询唐山婚姻金牌律师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一定保护
从《刑法》“第二百五十九条 【破坏军婚罪】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,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以及《婚姻法》“第三十三条 【军人配偶要求离婚】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须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”均可反映出来,至于为什么要给予保护我想这无须笔者做出解释了。
 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读者咨询唐山婚姻金牌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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